电大应用写作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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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电大竞争法作业 案例分析
  1. 答:对于竞争法的定义,学者们观点不一。竞争法“不是单一性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是指“调整竞争关系的各部门法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的国家权力控制体系”。也有人认为,竞争法是指“以商品交换中的竞争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以保护竞争为主旨,并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作为核心内容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些概念有其合理的成分,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将法律等同于“国家权力控制体系”,既不准确,也不符合法律的特征。将竞争法的调整对象限定为竞争关系,无法涵盖竞争管理的内容,而竞争管理关系却恰恰是各国竞争法调整的重点。
    案例分析
    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将甲旅行社的欧洲合作伙伴情况、旅行路线设计、报价方案和客户资料等信息带脊知仿到乙社。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洲业务猛增,成为甲社的有力竞争对手。现甲社向人民法院起诉乙社和李某侵犯商业秘密。
    问题1:法院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业秘密,须审查什么事实? 答案: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 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樱纤有合法来源;
    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业务信息。
    问题2:如法院判定乙社和李某侵权成立,确定其赔偿责任可以采用何种办法? 答案:两种,一、按照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进行赔偿,乙社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甲社在侵权期间的猛正利润损失无法计算时,按照乙社所获利润进行赔偿,李
    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答:竟争法就是对从事同等的业务的单位和企业在推广相同产品是,采用的正当的手段进行的制约和处罚的法律。
问:电大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急需求解~~有三题
  1. 答:一、此合同并未成立。理由:(1)美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由于双方未选择所适用的法律,因此,本案适用〈公约〉。
    (2)按〈公约渣虚〉镇团规定,在磋商中,有关价格、装运时间的变更,应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美商8月17日回电提出价格、装运期的变更属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是接受,而是还盘,我8月15日发盘自动失效,美如旅燃8月20日电接受无效。故该合同并未成立。
    二、1.该出口公司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赔偿。
    因为卖方行为已经构成双重保证。在国际贸易中,凡是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说明买卖时,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样品要求,同时又符合说明要求,否则,买方有权利拒收货物。本案中,合同规定水分为14%,杂质不超过2.5%。以此来看,双方是凭说明进行买卖,我方所交货物只要符合合同规定就算履行义务。但是,我方在成交前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并且没有注明“参考样品”字样,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所出运货物与样品相似,买方有理由认为这样业务既凭样品又凭说明进行交易。因而买方检验货物与样品不符,有权索赔。
    2.(1)在国际贸易中,若向对方邮寄参考样品,一定注明“参考”字样。
    (2)对于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如能用一种方法来表示品质的,尽可能不要再提供其他的可能与前一种品质表述方法不太一致的表示品质的方法,以免买卖双方就此产生争议与纠纷。
    (3)对于买方来说,如果要用几种方法来共同约束的话,要尽可能在合同中订明,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案例分析:从本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经验教训:
    (1)认真调查贸易伙伴的资信。
    (2)正确利用提单上的限制性条款。
    (3)防范远期付款交单的风险。
    (4)D/P付款方式签订FOB合同出口风险防范
问:《小企业管理》电大案例分析求解答!(关于特许经营)
  1. 答:1. 缺少经验对他们实行特许经营简橡告是很重要的吗?特许经营不需要太多的经验,特许经营者可以从特许授权人那里得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2. 他们还需要掌握哪些特许经营方面的信息?有哪些信息渠道?他们要了解这个特许经营企业近几年的发展状况和潜在的消费者需求;信誉状况;本地有没有此行业的强势竞争企业。 信息渠道:企业正式公布的报表;特许经营顾问;有关专业杂志等。3.这种创业方式能不能获得他们期望的生活方式? 夫妇共同从如梁事特许经营,可能会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因为提供了一家人共同工作的拦明机会,有利于家人之间感情的维系。可能获得预期的生活方式。
  2. 答:1.不重要,特许权转让方将运营管理经验也会同时合同转让。
    2.由于管理模式,运营方法的转让,让受转让方不能使其最备码好的适应本地市场。本地 政策,市场枯滚判需求。
    3.不能,家庭作坊式企业不没改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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