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上电话能写手机号么

普通发票上电话能写手机号么

问:发票购买方电话能写手机号码吗
  1. 答:发票购买方电话可以写手机号。
    增值税普通发票必填项有:购买方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单位;数量;金额;销售方信息.
    购买方信息,如果购买方是企业,必填:名称,纳税识别号;如果是个人,只须填写名称即可.地址,电话与开户行及账号,普通发票可以填开也可以不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必须填开.
问:增值税发票销售方电话可以写手机号吗
  1. 答:增值税发票销售方电话可以写手机号。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一般还是要尽量能准确,但如这几项填错了对方认证抵扣还是能通过的。
    经研究决定,从1995年5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填写购销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和电话号码。国税总局只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必须填写地址电话开户信息的要求,对增值税普票没有强制性要求,因此可以不用填写。
问:开票信息上的电话是只能写固定电话还是也可以写手机
  1. 答:税务总局没有对电话号码是座机还是手机作出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条的规定只要求纳税人填写电话号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是国务院于2010年12月20日发布,自1993年12月2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2、1993年12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2010年12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
    参考资料来源:
  2. 答:发票上的电话号码,一般是写办公固定号码,当然如果是手机号也没有关系。税务局在认证发票的时候,主要看的是企业的税号及密文区的内容,其他的地方认证的时候不是很重要,只要税号正确,密文区的字没有什么问题就可以。
    扩展资料:
    常说的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
    其实付款单位的名称是可以手写的,这也是发票上唯一可以手写的地方。还有就是要开票方的发票专用章。
    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
  3. 答:联系方式是无所谓的,填写手机或者固定电话都不会影响票面有效性。对方企业有特殊要求的话购销方需要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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